中新網4月25日電 局國稅總局網站消息,稅務總局就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答記者問時表示,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上限調為10萬元,預計,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面,將由原來的26%提高到85%以上。
 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政策出台後,引起社會廣泛關註。國稅總局介紹享受面變化時指出,根據以前年度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情況,在具體政策落實上,進行了兩方面大的調整。一是,經商財政部同意,將採取核定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,納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範圍;二是改變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的管理方式,由原來審批管理方式,改為備案方式。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上限調為10萬元,再加上這兩方面大的調整後,我們預計,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面,將由原來的26%,提高到85%以上,也就是說:應納稅的小型微利企業,85%以上都可以享受優惠了。
  國稅總局介紹,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,包括稅法規定的稅率由25%減按20%,以及本次擴大減半征收範圍的。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,凡符合條件的,均可以享受優惠政策。
  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包括定率和定額兩種方式,對定率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,按照《公告》中相關規定執行。對於定額徵稅的小型微利企業,考慮到此類企業規模小、核算不完整,稅務機關一般採取簡便的征收辦法,年度終了後也不進行匯算清繳。因此,對這類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,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具體情況,通過調整核定稅額的辦法,直接給予享受優惠政策,年度終了,也無需再報送相關資料。
  此外,國稅總局決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,由原來的審批方式,改為備案方式。具體程序是: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,在年度中間預繳時,可以自己計算享受優惠。到年度終了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,同時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人員和資產總額情況,報稅務機關備案即可。
  小型微利企業規模小,資金緊張,國家已經決定加大扶持小型微利企業力度,給予更多稅收優惠。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,在預繳所得稅時就可以享受優惠政策。年度結束後,再統一匯算清繳,多退少補。  (原標題:國稅總局:應納稅小微企業85%以上可享受優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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